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叠加发展”时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颁布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成为引导绿色技术创新市场化发展的强有力的信号,也将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增强市场在配置资源和连接创新各环节中的功能,充分吸引多元资本投入绿色领域,进而带动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产业发展和升级,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不仅为中国,也将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创造难得的机遇。
“绿色声誉效应”促进绿色技术发展
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绿色技术定义方面存在差别。多数发达国家由于已经完成了工业化进程,在评价一项技术是否“绿色”时,往往不考虑其对环境的正向或负向作用,而更加注重技术对气候变化的影响。
在中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与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技术理应包含在绿色技术的范畴之内。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我国尚无关于绿色技术的统一定义。《指导意见》将可以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都归结为绿色技术;认为绿色技术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这是国家层面上首次对绿色技术的明确定义,将为绿色技术拥有方、需求方、监管方和投资方等提供“绿色声誉”,意义重大。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工业革命,它以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多领域技术集群式突破为特征,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指导意见》中定义的绿色技术,其涵盖范围十分广泛,与引发新工业革命的技术群均可能发生交叉融合。
《指导意见》提出的若干举措,将我国现阶段技术创新的发展方向转向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一方面,准确呼应了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向“好不好”发展的转变,另一方面,对我国把握住新一轮工业革命发展机遇十分关键。
我国已奠定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础
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在战略层面推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例如科技部编制发布《“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全面谋划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总体布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积极引导金融业和绿色企业开展绿色投融资活动。在国际上,我国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2017年,同联合国环境署等国际机构一道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这一系列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动了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构建。
以市场化为前提,为绿色技术创新注入金融活水。绿色技术创新具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关键之一。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已经居于国际第一方阵,在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兴业银行纷纷投入节能环保信贷领域,我国在G20绿色(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国际影响能力不断提升。
以绿色技术银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试点,扩大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示范效应。
2016年9月,科技部和上海市政府举行了部市会商,由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建设绿色技术银行。绿色技术银行是汇聚可持续发展重点领域先进实用绿色技术,强化科技与金融结合,实现科技成果的资本化,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是我国推动绿色技术发展的一次创新之举。
2018—2019年,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太原市、桂林市、深圳市、郴州市、临沧市、承德市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供了示范平台,一系列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金融的改革措施在此先行先试。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是长期的基础性工作
2010年以来,我国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目前,我国环保装备和产品已达3000多个品种,覆盖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众多领域。然而,总体上,我国绿色技术进入产品及服务市场的速度相对缓慢,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表现为:在可持续建筑、资源有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领域,几乎没有大企业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仍占主导地位,其技术能力水平提升有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多层次技术创新组织架构没有形成。究其根本原因是:企业绿色技术融资困难,企业参与绿色技术研发缺乏积极性,绿色技术原始创新积累薄弱,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障碍,产学研协同创新不够等。
《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绿色技术贷款的融资门槛,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融资。具体指出,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强调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比例不少于55%;鼓励绿色保险、绿色担保、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发展;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指导意见》将会大大调动企业参与绿色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绿色技术研发能力,推动绿色技术企业发展壮大。
《指导意见》提出制定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强化绿色技术通用标准研究,明确绿色技术关键性能和技术指标,开展绿色技术效果评估和验证;定期对强制性标准进行评估,及时更新修订;继续推进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将从制度体系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目录指引、标准指引和认证指引,更加精准地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
我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研发的绿色技术多处于小试和中试阶段,直接转化效率较低。据统计,截至“十二五”末期,我国自主研发的绿色技术(主要为环境保护技术)仅36%左右进入产业化阶段。主要原因是: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经纪人缺乏,中介服务机构功能提高进展迟缓,污染控制技术评估方法及体系不完善。绿色技术难以及时转化为产业化技术装备。
《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具体指出,建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鼓励各地区、有关单位依托或整合现有交易场所;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选择绿色技术创新基础较好的城市,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绿色技术市场交易体系和示范应用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推动绿色技术成果有效转移转化。
可以预见,将来我国将有一大批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得到培育,绿色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完成,绿色技术创新标准逐渐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不断扩大,绿色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继续深化,绿色技术研发人员积极性有效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各要素资源多元投入绿色发展领域,我国将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郭滕达,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博士;张明喜,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