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清洁取暖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要求,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特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
近年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满足用户清洁取暖需求,山东省在加快煤炭等传统能源清洁化利用的同时,积极推进天然气、电能、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城乡清洁取暖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清洁取暖面积约17.75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54.3%。其中,城市清洁取暖面积15.34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79.3%;农村地区清洁取暖面积2.41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17.9%。
其中,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电取暖面积约7946万平方米,占城乡总建筑面积的2.4%。电取暖布置和运行方式灵活,有利于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蓄热式电锅炉还可配合电网调峰,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空气源热泵采暖作为电取暖节能效果最为显著,且近两年在国家环保需求下最受重视的新型采暖方式之一,得到了北方地区各个省市的高度重视。山东省该规划文件中,也对空气源热泵采暖行业做出了重点的规划。
三、推进策略和技术路线(节选)
(一)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方式
4.积极高效发展电能取暖。
(1)积极推进各类型电取暖。根据气温、水源、土壤等条件特性,结合电网架构能力,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低温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取暖,发挥电能高品质优势,充分利用低品位的能源热量,提升电能取暖效率。鼓励利用低谷电,科学发展蓄热式电锅炉取暖,有效提升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在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区域,发展热泵热风机、户用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碳晶板、碳纤维板、电热膜、发热电缆等分散式电取暖。
(二)清洁取暖发展技术路线。
1.城市发展技术路线。
(2)大力发展区域性集中供暖。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和城市规划新区,根据热负荷需求和可利用资源条件,大力发展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海水源热泵、中深层地热能、天然气分布式燃机和蓄热式电锅炉等区域性集中供暖,作为城市集中供暖的重要补充。区域性集中供暖系统应尽可能采用多能互补的能源形式,强化智能化控制,形成稳定可靠高效的供暖热源。
(3)在集中供暖不能覆盖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实施煤改电和煤改气等分散取暖。鼓励集中供热管网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延伸,对城市中不具备集中供暖的棚户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用户,推广使用户用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或燃气壁挂炉等分散取暖。
2.农村地区发展技术路线。
(2)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方式。对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新型农村社区,应主要推广空气源热泵、海水源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地热能、多能互补能源中心等小型集中供暖。对于经济基础较好、燃气管网通达或区域电网网架结构相对可靠,且气源或电力供应有保障的村镇地区或中心村,因地制宜有序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广燃气壁挂炉、燃气锅炉和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碳晶板、电热膜、发热电缆等取暖。对一般农村地区,稳步有序推广天然气、电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多元化的分散清洁取暖。对边远山区和经济条件相对薄弱等暂时不能通过清洁能源取暖替代的,可利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替代散烧煤取暖。
五、培育壮大清洁取暖产业(节选)
(一)明确发展重点。
3.热泵产业。稳步发展浅层土壤源、海水源热泵,大力发展低温空气源热泵、热泵热风机,积极发展污水源热泵、吸收式热泵,进一步提升热泵产业层次和规模,形成从主机制造、零部件制造、关键设备配套、技术服务等完整产业链,打造青岛、烟台、潍坊、淄博、德州、莱芜等热泵产业集群,进一步巩固我省在全国热泵强省产业地位。以“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工业”为依托,借鉴青岛海尔等清洁能源智联工厂建设新模式,积极推动“互联网+智慧工厂”“互联网+智能制造”建设,促进热泵产业智慧化生产。
(二)强化技术研发。
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跟踪清洁取暖技术发展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制约清洁取暖发展的关键性前沿性技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加大科研力量投入,按照协同创新模式,联合高校、科研单位开展技术创新,力争在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开发、相变储能和化学储能等各类储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利用、现代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根据清洁取暖技术需要,重点集中攻关干热岩开发、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取暖设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太阳能取暖设施等关键设备,推动清洁取暖材料装备升级。
(三)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1.创新经营模式。打破现有集中供暖特许经营发展模式,在清洁取暖领域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新型经营模式。强调市场引领,创新商业模式,鼓励有关企业结合自身优势,突出核心业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工程总包(EPC)、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租赁、能源托管、以租代建等模式,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实施清洁取暖项目的市场化建设运营,保障合理投资收益,带动产品升级和相关产业发展。
七、加快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节选)
(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取暖全覆盖。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取暖,加快推进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清洁化取暖改造。在加快推进既有公共服务设施清洁化改造的同时,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必须同步配套清洁取暖设施。选择清洁取暖方式时应结合取暖建筑的总体规模、热负荷连续性和集中程度等因素,优先选择空气源热泵、蓄热电锅炉、燃气锅炉、地热能等相对集中的清洁取暖方式。力争到2018年年底,全省农村的公共建筑和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八、强化制度保障(节选)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考虑到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地热能取暖(制冷)等清洁取暖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较大,运行成本较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不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济南市已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范围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市纳入试点城市实施范围,获得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我省储气调峰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等清洁取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结合中央资金,研究出台省级清洁取暖财政资金支持政策,重点对清洁取暖用户设施购置安装、用气(电)等给予奖补支持。
(三)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将清洁取暖项目列为政策性低息贷款的重点支持方向,延长清洁取暖项目贷款年限,适度下调贷款利息。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拓宽清洁取暖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积极推广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清洁取暖工程。
(四)完善价格支持政策。综合运用峰谷价格、阶梯价格、电力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政策,加快推进我省冬季清洁供暖工作。对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煤改气、煤改电用户,切实落实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加强政策跟踪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清洁取暖用电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由电网企业或独立售电公司代理用户采购市场最低价电量,予以优先购电保障。完善民生采暖型天然气发电电价政策;放开天然气工业型热电联产项目、分布式项目上网电价,鼓励其参与市场交易,与电力用户协商确定电量和电价。加强输配电价监管,对煤改电项目合理范围内的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根据国家规定纳入电网企业有效资产,通过输配电价疏导。
(转自《暖通空调在线》原标题: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打造热泵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