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成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老建筑全部进行节能改造,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且至少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昨日省城下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据悉,绿色建筑的推广,将让建筑耗能进一步降低,同时让市民的生活更加舒适,譬如有些建筑除了集中供热的情况外,还将可以集中制冷。
2015年起市区新建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居民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按照济南市推进绿色建筑的既定目标,到“十二五”末,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均达到100%,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十三五”期间,按照省统一要求,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自2014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自2015年起,市及县(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为确保绿色建筑得到推广,省城将绿色建筑面积和建设用地比例作为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并在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中,增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有关要求的内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规划、施工许可,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分户热计量有困难 可分小区、楼宇热计量
绿色建筑的推广不光针对新建建筑,也包括老建筑。“十二五”期间,济南市对40%以上具备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全市有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对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省城提倡老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鼓励按绿色建筑标准改造。到“十二五”末,对已达到建筑节能要求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推行热计量计价收费。实行分户计量有难度的,可研究采用按小区或楼宇供热量计量收费。
此外,省城还计划因地制宜推广热电冷三联供、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及电厂乏气余热利用、吸收式热泵、吸收式换热等技术。建立热价与煤价、气价联动机制,实行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供热补贴。
能用的旧建筑,不能随意拆
根据相关统计,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不超过20年,很多建筑在还能使用之际就被拆除,原地盖起更高的建筑,这实际上一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今后省城将规范建筑报废拆除管理。研究建立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并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基本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要征求社会意见,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筑废弃物。
此外,省城将房屋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纳入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将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城市公用设施、公共建筑等建设中优先采用。
新建建筑至少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绿色建筑的一大特点就是能源的依赖性比传统建筑更低。济南市要求自2014年起,所有新建建筑原则上至少要应用1种可再生能源。譬如,100米以下新建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按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要求设计。鼓励既有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充分利用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的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屋顶,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小区设置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建设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提倡应用透水路面工程技术。
到“十二五”末,全市镇以上规划区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100%,县以上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限制使用粘土制品,高性能混凝土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比例达到10%以上,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用量比例达到80%以上。
时间:2013-12-11 来源:筑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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