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公共机构“十二五”节能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日前出台,到2015年,全市公共机构将基本实现能耗动态信息化监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
此外,还将试行能源消费定额管理,实行单位行政首长能效管理责任制,初步建立公共机构能效考核体系。
全市公共机构有1700多家。按照该方案,到2015年底将对全市除因旧城改造、校舍翻新等原因暂不纳入改造之外的全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到2014年底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6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签约,节能改造项目完工率达到60%。到2015年底前,按照政府投资有关规定,推进剩余不适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将充分利用现有监测平台,实现市区两级公共机构的电、水、油、气能耗数据系统实时监测,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为逐步形成能源消费分类分项定额标准创造条件。
用电方面,方案提出加快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要求我市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涉及的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照明产品,并提出力争到2013年底前完成对原有非LED照明产品改造,实现改造项目同比口径照明节能50%以上。用水方面,重点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更换节水型龙头和卫生洁具。用油方面,提出加快公务车使用制度改革,到2015年,实现公务用车耗油量下降10%。
时间:2013-12-5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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