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城乡建委获悉,重庆新增10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默改造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涉及医院、学校、商场以及办公建筑等领域,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将至少下降20%。
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示范项目应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商场、宾馆饭店、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等公共建筑,实施改造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
据悉,此次公布的第四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的示范项目共有10个,包括重庆时代广场、重庆市巴川中学校、重庆市第29中学、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巫山县行政办公楼、大渡口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楼等等,涉及商场建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若干领域,节能改造的总面积超过40万平方米。
市城乡建委表示,被纳入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将对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围护结构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改造后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目标。
记者了解到,按照节能量审核机构核定的节能率和改造建筑面积,示范项目还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补贴,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5%(含)以上的,按40元/㎡进行补助,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含)至25%的,按35元/㎡进行补助。
时间:2013-10-9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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