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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配套联动 合同能源管理走出困境

时间 :2012-03-20   作者 :admin        关键词 :

    近日,来自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的两则信息引人关注:2006年底本市登记在册的节能服务公司仅37家,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已达242家;2010年前,80%以上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而现在,60%的企业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有19家在5000万元以上。

  这意味着自1998年引入上海,一直不温不火的合同能源管理近年发展迅速。美中不足的是,合同能源管理仍然“叫好不叫座”。其中有用能单位的原因,也有节能服务公司自身的因素,而缺乏社会联动配套,更是制约发展的一个瓶颈。 

    能耗过大,成本居高不下,是很多化工企业的烦恼。对一些企业来说,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最缺的不是钱,而是解决方案。由于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涉及财务、生产、商务等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部门“卡壳”,整个计划就会搁浅。 

 

    从2002年至2010年,本市共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800余个,节约35万吨标准煤。2011年,本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明显增加,共计305项,总投资额约7亿元,节约12万吨标准煤。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并不是简单的节能技术改造,令一些用能单位“想做却最终没有做”。

  对用能单位来说,合同能源管理一次性投入大,回收成本周期较长。而节能过程又是一个动态过程,受气候变化、环境条件、用能习惯和方式的影响较大,一旦节能效益未达预期,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就容易相互“扯皮”。用能单位认为是节能方案不完善,而节能公司则认为单位用能方式有问题。这种“说不清”的状况,令不少用能单位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再比如,一些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签署了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但过了几年,由于规模变化、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单位搬迁,或业主改变,或者业务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用能设备发生了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如何续签?效益如何分享?

    一系列的问题接踵而来。有了这种顾虑,用能单位要么自己进行一些节能小改造,对一些资金大、周期长的节能改造干脆就放弃了。

  有核心技术才有市场

  上海大大小小几百家节能服务公司,技术实力、服务能力参差不齐。

    有些节能服务公司提出一个改造方案,从社会上购买了节能设备,给用能单位安装使用后,就“坐等”分成了。在合同期限内,这些节能服务公司未能提供后续服务,碰到这种情况,用能单位宁愿自己在市场上购买节能产品。

  有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提供改造方案后,规定窗户的开启率不能超过一定比例等,这种规定是不可控的,实际上用能单位也做不到。

  目前,已有节能服务公司研发了用能监测调控平台技术,能实时监测中央空调运行情况,通过优化调节来达到节能目的。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节能服务公司有核心技术,才会有市场。 

    专家指出,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发展,不仅仅是政府、企业的事情,更需要金融、税收、专利保护等社会配套的联动。

  一般来说,用能单位从小项目开始做起,而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小项目从银行贷款比较困难。这就需要金融服务机构转变观念,对节能事业真正地给予扶持。

  各种节能技术标准也应跟上,让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都有据可依。对于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节能服务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应做到位。 

     “十二五”期间,市级公共机构将争取每年推出2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政府将成为推动节能改造的示范和引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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