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到2010年,我国大部分城市道路照明单位功率耗电量以每年3%的速度逐年下降,目前已累计节电14.6%,其中,日照、柳州、遵义等城市累计节电甚至达到了25%.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城市路灯约有1亿盏,安装功率达2.5万千瓦,照明一年的耗电量就达590亿千瓦时。因此,城市照明领域具有相当大的节能潜力,如何挖掘这一潜力成为城市节能的重要内容。但是,受城市规划刚性、新型节能设施生产技术不成熟和照明规模、更换成本较高等三大问题的制约。
规划缺失制约整体发展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我国目前还有14个城市没有编制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其中有一半是省会城市。而已出台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中,有一部分根本没有照明节能的要求和措施,规划的缺失从根本上制约了城市照明节能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青斌指出,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属于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制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是在城市规划中增加新的内容,相当于修改城市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城市规划的制定和修改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同时,拟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而批准规划的则是人民政府,这涉及了许多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因此,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制定需要一定时间,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工作。从这个角度看,城市规划的刚性限制了照明专项规划的制定,导致城市照明节能缺少纲领性的指导,制约了发展。
此外,由于“城市规划不是法律,甚至不是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现实中很多规划都能被随意修改”,导致了“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规划编制方法对节能内容进行统一的、强制性的规定,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中节能要求和措施篇幅的大小基本上取决于领导对城市照明节能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甚至有的节能要求仅是一纸空文,无法实现”,这也是制约城市照明节能发展的一大方面。
技术和资金制约节能设备更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目前我国部分城市仍然在使用高能耗照明设施,包括功能照明中的低效照明产品汞灯、白炽灯和大面积多光源无控光器灯具以及景观照明中的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投光灯。未更换节能设备的原因除盲目追求城市亮度外,还有现阶段我国照明节能设备技术发展不成熟和资金不足等原因。
据了解,目前我国国内生产的节能路灯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有些城市节能路灯安装才两三个月的时间便不亮了,所以很多城市不敢贸然使用新的节能设备。“而且现在市场上所谓的节能灯,其实效果并不理想,因为现在节能灯的整体研发水平还不是很理想。”北京工业大学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研究所所长李农说。但是如果选择进口的高质量的节能设备,又将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大多数地方都不会使用节能灯,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照明管理办法规定》中提出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是借助金融机构的力量,解决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投入大问题的一种途径。目前,这种模式已经在全国广泛推广,但是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城市照明尤其是道路照明关乎行人生命安全,节能改造应当慎重。有关部门在选择能源管理公司、所用照明产品、供电方式、照明质量时应小心谨慎,这样才能保证获得最佳节电效益,实现照明节能的根本目的。李农还表示,淘汰和更换城市照明中的高耗能产品是一个长期的分批次的工作,照明产品都有使用寿命,如果出于节能目的,盲目的将没有达到使用寿命的照明产品进行大批量更换,不仅不能实现节能的目的,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浪费。
规模和控制系统直接影响节能实效
除照明产品是否节能外,照明规模是影响城市照明节能的重要因素。李农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给两条街道装上路灯就能实现整体照明功能和效果,但为追求亮度而给4条街道装上路灯,这从根本上就不节能,再改造也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照明规模直接决定城市照明系统是否节能,但是现在还有相当部分城市为追求亮度而忽视节能,所以,城市照明节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而从技术层面上说,完善的城市照明控制系统是城市照明节能的关键。” 李农说:“四季、纬度不同,昼夜长短就不同,各区域所需照明时长、亮度也不同。而照明控制系统能准确控制照明时间和亮度,这样不更换照明设施也能节约不少用电。同时,照明控制系统有利于准确计算城市照明用电量以及节约量,这一数据恰恰是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基础,能有效推进该方式的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0年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建立了城市照明集中控制系统,还有部分城市实现了对路灯单灯系统的分时分级控制,但是大部分系统是建立不久的,需要进行进一步升级和完善。同时,现在有些城市还存在照明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根本没有进行节能专业论证即开始施工,或进行节能专业论证后在施工阶段被随意变更而走样,甚至未进行专门验收即将照明工程投入使用,之后再进行二次改造来实现节能目标的现象,“究其根源,是缺乏相关方面的有效监管。”王青斌说。因此,加大监管力度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城市照明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