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在太阳能源的推广应用领域还存在一些制约:首先,虽然国家通过鼓励太阳能电站建设,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生产,但由于传输成本和应用成本较高,制约了太阳能源在城市等耗能地区的推广应用;其次,太阳能发电与传统能源发电在并网价格和使用价格上差别不大,使能源消耗企业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使用太阳能;再有,太阳能项目在并网许可发放和建设审批等环节存在一些障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使用的积极性。
为了促进太阳能源的推广应用,王玉锁代表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强化政策引导,增加太阳能生产端的动力。在国家总体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的基础上,制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城市的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尤其是太阳能源的占比指标,以提高地方发展太阳能的动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在工商业建筑、办公楼宇等公用设施上使用新型太阳能建筑材料,实现太阳能发电建筑的自发自用。
第二,加强税收调节,提高太阳能应用端的积极性。通过建立税收调节机制,一方面对使用传统能源发电的污染和耗能企业增加税收和并网成本,提高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对使用太阳能发电自发自用的企业给予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增强高耗能用户使用太阳能源的积极性。
第三,成立协调推进机构,解决太阳能的应用瓶颈。建议在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成立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协调推进机构,统筹安排和协调解决电网公司、土地部门、建筑部门、环保部门、财政部门等各方面的关系,切实消除企业和用户在使用太阳能源方面的各种障碍,真正促进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规划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