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旬,中国电信集团与海尔集团签订“中国电信集团———海尔集团战略合作暨E-store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确定了两大集团公司在2011年“从网络应用到终端销售的全方位合作”。
中国电子学会物联网专业委员会委员周洪波博士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家电业进军物联网早已有之。微软十几年前就推出了“维纳斯计划”即实现“电视网络化”达到“用遥控器上网”等功能,现在早已流产。这个计划中就曾出现过终端厂商与电信运营商合作。
记者者调查,国内海尔集团,海信、美的、小天鹅、长虹等黑白家电龙头,均在物联网领域投入了上亿元研发经费。
据周洪波介绍,目前终端厂商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利益大多按传输数据产生的流量费五五分成。由此可见,家电与电信合作,数据流量费不可能成为取得支出回报的有效途径。再来看看物联网家电在消费市场的反应。
海尔“质量门”爆发之后,很多消费者表示,普通家电业的质量都会出现问题,何况功能复杂的智能家电。并且,大多数消费者对于冰箱可以看电视,洗衣机缴纳水电费等家电功能很不理解。
能否有个好市场将决定上亿投资是否有回报。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王汝林教授在接受本网采访时表示,家电业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只是为了要达到对家电远程控制功能,电信业在这里只是起到一个提供“通道”的作用,而这只是对物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当中比较低端的层次。
电信提供渠道是必然趋势,双方合作是否能够取得共盈,关键还是看电信运营商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因为实现物联网的移动信息传输技术人才在电信运营商手中,家电业不具备绝对优势。但他同时也表示,电信业具有很多资源,目前大多数闲着无处发力,家电业的介入确实可以使双方优势都得已发挥。他建议家电业应理性研发与充分进行社会实践,实现物联网的经济性研究。
举个例子,真正的物联网在于是否有助于社会的绿色环保,日本就曾有可以做为跑步机的地板,而“跑步机地板”又可将跑步产生的能量用来发电。这就是即经济实用,又节能环保的物联网。
另外,周洪波博士还表示,家电与电信运营商合作推进物联网家电应用,也可称之为一种商业行为。物联网已纳入十二五规划,我国2010年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将超2000亿元.这个广吸全球眼球的高新技术蕴含的商机,正促动家电行业的敏感神经。“物联网家电”作为宣传噱头必会引起很好的宣传效果。政府对物联网的监管不应太多介入到这种商业合作模式中,而更应该关注安防,城市建设,交通,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
王汝林教授认为,政府对家电物联网领域的监管必不可少。否则就会出现QQ与360这样,软件的无序化竞争。政府应该负起责任,要为物联网家电业的发展创造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以及管理环境。